按照天津市2021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统一安排,兹定于2021年5月18日至19日,对入围下一阶段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及资格原件复审,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
(一)5月18日上午7:30
报考监狱人民警察一职位、二职位、三职位、六职位考生。
(二)5月18日下午1:00
报考监狱人民警察八职位、九职位、十职位、十二职位、十三职位、十四职位考生。
(三)5月19日上午7:30
报考监狱人民警察四职位、五职位、七职位、十一职位、十五职位及调剂考生。
(四)资格原件复审和体能测评截止时间为5月19日上午11:30。
二、地点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应急特勤队:天津市西青区梨园头(使用腾讯地图或高德地图软件搜索应急特勤队)
三、体能测评项目
(一)男子组: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二)女子组: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
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其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标准详见报名网站刊登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四、资格原件审核内容
(一)各职位考生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全部证书,含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的学位《认证报告》。
(二)国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学历,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成绩单翻译件。
(三)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需本人所在院校开具的在学证明(注明可在2021年12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四)报考人民警察六职位的考生还需退役士兵证。
(五)报考医务岗位的考生还需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
(六)报考人民警察十一、十二、十三职位的考生还需工作经历证明。
(七)报考人民警察一、二、三、四、五职位的考生如符合《报考政策指南》第九条“属于(或可视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所规定三种情形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意: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行体能测评时,须备运动装、运动鞋等体能测评的相关物品。
(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原件审核和体能测评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
(三)因考试时间较长,请考生自备足够的饮水。
(四)考生除身份核验及体能测评期间,在考点内均需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五)考生应于参加资格复审前申请天津健康码。在本通知附件处下载打印《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体测)》,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在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上交。
考生或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人)如有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或考生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旅居史,或考生持天津健康码“橙码”,均需提供资格复审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体能测评后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得离开天津市。
注意:看到本通知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5月12日中午12:00之前回复短信(短信内容均填写:报考职位、真实姓名、报名序号,例如:“三职位,李明,057548”),以示确认。如考生放弃参加体能测评,请回复短信说明原因。
咨询电话:022-27023512
附件:《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体测)》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