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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录公务员资格原件审核和体能测评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7-24 16:29

根据招录工作统一安排,现将下一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请仔细阅读,具体如下:

    一、网上资格原件审核阶段

    (一)网上资格原件审核人员范围

通过笔试,进入下一阶段的考生

(二)网上资格原件审核内容

    1.各职位考生的本人签字报名表、笔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全部证书,含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的学位《认证报告》。

2.国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学历,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成绩单翻译件。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需本人所在院校开具的在学证明(注明可在2022年12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4.报考河西监狱人民警察五、李港监狱人民警察六、西青监狱人民警察四、未成年犯管教所人民警察一职位的考生还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报考应急特勤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需退役士兵证。

6.报考医务岗位的考生还需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

7.报考职位需“202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条件的考生,符合《报考政策指南》第九条“属于(或可视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所规定四种情形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所有考生均需出具由本人签字的回避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本人姓名、报名序号,承诺本人与天津市监狱系统在职的警察、职工不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

   9.所有考生均需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流调截止时间为7月25日。(请从附件下载)

   请考生按照要求将上述材料进行彩色扫描或拍照(一定要清晰),然后把扫描或拍照的材料压缩后发送到邮箱jyjrjc@tj.gov.cn

(三)注意事项

1.发送邮件名称按照下面要求填写:报考职位、真实姓名、报名序号及确认按时参加体能测评,例如:“天津市监狱人民警察一,李某,057548,确认按时参加体能测评”。

2.请考生务必于2022年7月26日中午12点之前把材料发送到邮箱。

    3.考生未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证书骗取进入面试资格的,按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记入诚信档案。

    二、体能测评及现场资格原件审核阶段

    (一)时间及参加人员范围

    1.2022年8月1日上午7:00

通过笔试且报考天津市监狱、河西监狱、梨园监狱、津西监狱的考生。

2.2022年8月1日下午1:00

通过笔试且报考杨柳青监狱、李港监狱、滨海监狱、长泰监狱的考生。

3.2022年8月2日上午7:00

通过笔试且报考西青监狱、女子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应急特勤队、康宁监狱(医务职位的考生只进行资格审核)及调剂的考生。

4.体能测评和现场资格原件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日上午11:30。

(二)地点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应急特勤队:天津市西青区梨园头(使用地图软件搜索应急特勤队或天津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三)体能测评项目

 1.男子组: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2.女子组:纵跳摸高、10×4往返跑、800米跑

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其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标准详见报名网站刊登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四)现场资格原件审核内容

    网上资格原件审核阶段所需各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考生进行体能测评时,须自备运动装、运动鞋等体能测评的相关物品,同时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原件审核和体能测评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

3.因考试时间较长、气温较高,请考生自备足够的饮用水。

4.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和现场资格审核当天均需提供48小时内纸质核酸阴性报告、天津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考生除身份核验及体能测评期间,在考点内均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5.在体能测评前,考生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确保按时参加体能测评和现场资格原件审核,具体防控要求请参照“津云”APP-“战疫”栏目。

6.考生查询笔试成绩时,请关注报名专题网站发布的天津市2022年公开招考公务员面试防疫与安全须知,并按照须知内容做好健康信息申报和填写须知内的流调表(注意:须知内的流调表自7月25日开始填写;附件内的流调表需在26日中午之前发到邮箱,请考生做好区分)。

请广大考生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中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体能测评后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得离开天津市。

咨询电话:022-27023512

附件:《流行病学调查表》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2022年7月24日